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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有新规 解读《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公告》
摘    要:正2018年2月13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公告》(2018年第23号),明确了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有关事项。主要内容如下:一、未经人群食用评价的保健食品,其标签说明书载明的保健功能声称前增加本品经动物实验评价的字样;二、此前批准上市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其重新印制标签说明书时,按上述要求修改标签说明书。至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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