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和”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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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耀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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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郑州4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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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老子》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对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其见解独到的整体论思想有助于实现社会整体和谐;全面深刻的矛盾论思想有助于正确认识和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唯物辩证的运动观有助于动态把握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从而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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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老子 道 和谐社会 |
文章编号: | 1671-0924(2007)06-0113-03 |
收稿时间: | 2007-01-18 |
修稿时间: | 2007-01-182007-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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