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商住楼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 |
| |
作者姓名: | 田亮本 孙运良 |
| |
摘 要: | 在近几年对商住楼的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一类高层住宅部分电梯厅和公共走道部分未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过去,设计人员对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范围的理解是把住宅排除在外的。一般高层商住楼中消防设计的常规做法是:全楼设消火栓灭火系统,裙楼和地下室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因此,喷淋泵的扬程选择一般是较低的,功率也较小。 根据《高规》第七章第二节对消防用水量的规定可知,一类高层住宅楼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20L/s,而一类高层商住楼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
|
关 键 词: | 高层商住楼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喷淋泵 消防用水量 火灾危险性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