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忧的“转起来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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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能宏.堪忧的“转起来再说”[J].浙江消防,2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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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能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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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这个规定是很明确的,要求也是很严格的,设计单位、主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使用单位都必须无条件遵照执行,惟有如此,才能使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然而,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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