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刊讯自2004年10月1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生产黏土多孔砖、空心砖,以及掺加废料或其他原料的黏土实心砖、多孔砖、空心砖和黏土瓦,11月底前拆除砖窑,2005年第一季度内恢复地貌。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禁止生产黏土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停产企业可以转产其他产品,不允许在原地简单改造生产煤矸石页岩烧结砖。远郊区原则上不保留以建筑渣土、淤泥、尾矿泥为原料的烧结砖厂。保留的煤矸石页岩烧结砖厂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的环境保护标准,达不到的要进行技术改造。到2003年底,北京市已实现了禁用、禁产实心黏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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