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笔者认为《家庭电子》2002年第12期刊登的《90分钟定时器》(以下简称《90分》)一文有误,按原文叙述,该定时器应在90分定时结束后使报警及关机电路相继工作;但是,原《90分》设计的电路原理图不能实现这一项功能。由《90分》原理图可知,在0~90分钟的定时时间内,欲使蜂鸣器B处于静音的不工作状态,就必须使U4(NE555)时基电路第③脚输出端处于低电平状态;同样在0~90分钟的定时时间内,欲使关机电路处于不工作状态,则需使U4第③脚输出端处于高电平状态。否则,蜂鸣器B会鸣叫,关机电路会进入关机状态。而U4第③脚输出端在同一时间既要输出低电平,又要输出高电平,这是矛盾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为确证该电路中U4、V3的工作状态,笔者对这部分电路进行了实验。实验电路如《90分》中原U4、V3组成的延迟控制电路,并在三极管V3基极处加接一只2kΩ的电阻,当该电阻另一端处于开路或接地时,三极管V3截止,U4第③脚输出端均为高电平(约为11.2V);当该电阻另一端接高电平+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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