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决定“水周”与“世界水日”接轨 今后每年3月22日至28日为水法宣传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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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恒义.水利部决定“水周”与“世界水日”接轨 今后每年3月22日至28日为水法宣传周[J].陕西水利,19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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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恒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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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后,水利部即确定每年的7月1日至7日为全国水法宣传周。6年来在各级人大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辛勤努力下,全国各地每年都在“水周”期间,掀起以水法为主要内容的水法规的宣传高潮,全国已有?亿人次接受了水法规宣传教育,为实施水法,依法治水,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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