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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已成侵权假冒的重要途径
摘    要:<正>网上购物在刺激消费者购买欲望和扩大消费的同时也有其消极的一面。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要途径。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14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二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14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6.6%;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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