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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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促进全省工业绿色发展,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2018年第26号公告)等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旨在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第三条在江西省辖区内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不含危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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