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规范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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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乃辉,杨冰.浅议规范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J].治淮,2003(5):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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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乃辉 杨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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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2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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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加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的管理,确保江河防洪安全,水利部、国家计委于1992年联合颁发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计划委员会于同年进行了转发并作了补充规定,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起到了规范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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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河道管理 防洪 建设项目 安徽 淮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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