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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松绑”
作者姓名:黄显斌
摘    要:2007年5月5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劳动部门和医疗机构共同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合法就业权利,明令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这就意味着全国大约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今后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和其他公民同等的权益。

关 键 词:乙肝病毒  携带者  乙肝表面抗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松绑  医疗机构  劳动部门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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