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几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信息产业部等有关部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有关互联网管理的规定和条例,有效地促进了互联网发展,维护了互联网的秩序。加强对有害信息的控制。我国除了在2000年颁布的《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均规定不得利用网络传播有害信息外,2005年2月8日,信息产业部出台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及备案管理制度,也加强了防范有害信息传播的力度。2006年3月30日,信息产业部发布《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了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的基本措施,建立了垃圾邮件的举报机制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这标志着我国反垃圾邮件立法迈出坚实的一步。目前,信息产业部正在加快互联网领域的立法工作,抓紧组织起草《通信短信息管理办法》,加强对短信息等的管理,规范相关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公众利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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