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布新的《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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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丽.海关总署公布新的《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J].乳品与人类,20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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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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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9年3月13日,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公布新的《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通告称:根据中国和俄罗斯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俄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的《中俄乳品双向贸易的兽医和公共卫生条件议定书》,准予符合《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的中国及俄罗斯乳品相互开展贸易。本公告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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