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加强管理“三违”是可以禁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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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登保.只要加强管理“三违”是可以禁止的[J].煤矿安全,19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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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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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密矿务局一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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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中国煤炭报》和《煤矿安全》杂志,开展了“三违”为何屡禁不止的讨论,已有好几个月了,大家都各抒己见,谈了不少好的意见。我看只要加强管理,“三违”是可以禁止的。就以我们哈密矿务局一矿副井违章登车来说,过去确实是屡禁不止,也曾多次有过血的沉痛教训。每次事故以后矿上就加重一点惩罚砝码,但结果总是“不痛不痒”,依然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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