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78)建发设字第562号通知,由煤炭工业部会同冶金工业部、粮食部(原商业部)、电力工业部(原水利电力工业部)及建筑材料工业部的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必要的试验工作,总结了建国以来我国设计、施工和使用筒仓方面的经验,并参考了国外的有关资料,经上述各部有关单位的同志多次讨论、修改后提出了本规范初稿。 规范初稿内容,仅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筒仓的设计,不包括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筒仓、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筒仓的设计。 为了广泛征求意见,现将规范初稿印发各单位,请于一九八二年三月底以前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北京煤炭工业部设计管理局《筒仓设计规范》编制组,以便进一步修改。 《简仓设计规范》编制组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