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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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艾益龄.水土保持常识[J].江西水利科技,19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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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艾益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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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省总面积164,800平方公里,山区、丘陵面积约占总面积的60%。在这约十万平方公里的山区丘陵面积中,水土流失面积约有1.8万平方公里,占18%。主要分布在赣江上游的平江、梅江、桃江,中游的乌江;抚河上游的盱江;修水上游的渣津、古市、白岭和信江上游的丰溪河等地区;孤江良村以上,水土流失也十分严重。解放后,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初步治理有一千四百万亩的水土流失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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