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抗旱有法可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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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强.安徽抗旱有法可依[J].治淮,2003(5):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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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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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水利厅,2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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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11月30日,《安徽省抗旱条例》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3年2月1日起正式实行。该部法规的颁布,标志着安徽省抗旱工作步入法制轨道,这是安徽省第一部抗旱法规。 安徽是一个旱灾较为频发的省份。据统计,新中国成立后的53年间,全省共发生旱灾43年(次),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干旱发生越来越频繁,抗旱用水矛盾日益突出,干旱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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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徽 抗旱 法制化建设 水源 水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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