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謇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强2006年3月10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透露,“十一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采取以下四方面措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第一。进一步完善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抓紧研究制定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具体实施细则,要实施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推进创业投资的发展。第二,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将加大投资力度,建设包括上海同步辐射光源、远洋综合科学考察船等12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进中国科学院的知识创新三期工程建设。第三,组织实施企业自主创新专项。国家将投资建设生物、冶金等100个国家工程实验室。要推进建设下一代互联网、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制造装备数字化等50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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