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多办实事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职责 |
| |
引用本文: | 李云.为群众多办实事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职责[J].苏州大学学报(工科版),2001,21(6):4-6. |
| |
作者姓名: | 李云 |
| |
作者单位: | 苏州市行政学院 |
| |
摘 要: | 在改革开发不断深化的形势下 ,新旧体制加速转型 ,社会结构关系进一步调整 ,致使人民群众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大量增多 ,这就客观地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多关心群众生活 ,多为群众办实事。这也是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1 为群众多办实事是党代表人民利益的必然要求1 .1 为群众多办实事是巩固我党执政地位的根本前提江泽民同志在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时 ,就特别强调指出 :“因为我们党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 ,所以全党同志的一切工作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 ,都是为了实现好、发展好和…
|
文章编号: | 1000-1999(2001)06-0004-03 |
修稿时间: | 2001年9月19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