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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文质技监办发 [2001]003号 关于执行 JB4708— 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标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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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以下简称《焊接工艺评定》 )JB4708— 2000,已经批准发布,并于 2000年 10月 1日起实施。 2000版《焊接工艺评定》标准与 92版《焊接工艺评定》标准相比,内容有较大的变化,为既能有效地贯彻执行 2000版《焊接工艺评定》又尽量减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不必要的重复评定工作,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1.自发文之日起,制造压力容器的单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时,应按 2000版《焊接工艺评定》标准进行。 2.按 92版《焊接工艺评定》标准评定合格的对接焊缝双面焊试件和堆焊试件的评定项目,继续有效。 3.按 92版《焊接工艺评定》标准评定合格的对接焊缝单面焊的评定项目,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继续有效: ①对接焊缝单面焊试件,试样的实际弯曲角度已达到双面焊试件要求的弯曲角度; ②原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项目,按 2000版《焊接工艺评定》要求,只补作弯曲试验的评定,并经检验合格。 4.对 2000版《焊接工艺评定》标准 4.3中型式试验件的评定,如焊接条件与 92版《焊接工艺评定》中组合焊缝试件相同时,则组合焊缝试件评定合格的项目适用该型式试验件。 5.上述可继续有效的评定项目和需补做弯曲试验的评定项目,对有冲击要求的,如其常温冲击平均值小于 27J,按 2000版《焊接工艺评定》标准要求,还须补做冲击试验的评定,并经检验合格。 6.继续有效的焊接工艺评定项目,其“焊接工艺指导书”和“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应按 2000版《焊接工艺评定》标准规定进行转化。 请将此文转发至本辖区内有关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和检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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