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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雷斯法案》与《濒危物种法》比较
引用本文:秦红霞.美国《雷斯法案》与《濒危物种法》比较[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3):34-36.
作者姓名:秦红霞
作者单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警务管理系
摘    要:《雷斯法案》和《濒危物种法》是美国最古老和最享盛誉的野生物种保护法律,这两部法律的立法目的、保护对象和保护方法都存在显著差异,但都是维护生物多样性的有力武器。两者各有侧重,互为补充,为美国的生物多样性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护。

关 键 词:《雷斯法案》  《濒危物种法》  立法目的  保护对象  保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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