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检察院对利用无线电技术考试作弊人员提起公诉 |
| |
引用本文: | 于爱民,曹莉.江苏扬州市检察院对利用无线电技术考试作弊人员提起公诉[J].中国无线电,2008(9). |
| |
作者姓名: | 于爱民 曹莉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扬州市无线电管理处 |
| |
摘 要: | 日前,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把在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中抓获的利用无线电技术作弊案移送到市广陵区检察院,检察院将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对涉案人员提起公诉。法院当庭一审判决两被告唐某和张某,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6个月,缓刑1年。此案也是扬州市法院首次公开审判的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
|
关 键 词: | 研究生入学考试 无线电技术 检察院 扬州市 江苏省 作弊 有期徒刑 公安局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