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水利执法工作回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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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永恒.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水利执法工作回顾[J].治淮,2003(3):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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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永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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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沂沭泗水利管理局,22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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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8年《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走上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之路。根据新形势下水利管理工作的需要,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于1989年开始组建水政机构,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其中南四湖管理处于1990年被水利部列入全国第二批水利执法试点单位,1991年通过验收。1996年,沂沭泗局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联系点,健全了水政队伍,对水政监察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执法装备也陆续配备到各级水政队伍。同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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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沂沭泗水利管理局 水利执法 依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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