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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筑师人才流动规定有突破
摘    要:近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2005]5号),按照《关于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建设部第374号)要求,对于注册建筑师有关执业资格注册事项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与以往的一些相关规定相比,在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执业单位”的条件规定上,取消了以往相关文件中的“在不影响原单位设计资质前提下”的条款,改为只要“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即可。有建筑师认为这是我国注册建筑师管理方式上的重大突破。

关 键 词:注册建筑师  人才流动  执业资格  注册管理  管理委员会  设计资质  劳动关系  建设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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