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巴黎协定》是气候变化国际治理体系的里程碑式成果。本文从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变迁的视角,评述了《巴黎协定》在长期目标、减缓、资金、透明度和法律约束力等方面达成的主要成果,并分析了《巴黎协定》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异同和演进。从《巴黎协定》的主要内容看,国际气候治理体系正在向基于各国自主承诺的、自下而上的、松散的治理体系演进,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得到保留,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义务也在趋同。《巴黎协定》的有效实施依赖于未来通过后续谈判确定的实施细则,协议目标的实现仍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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