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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耗能设备岗位证书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云经资源[2004]428号
摘    要:各州市经贸委(经委)、各有关企业:为切实提高企业耗能设备操作人员及能源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1999年第7号令)、《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结合我省节能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云南省耗能设备岗位证书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总结上报。

关 键 词:经济委员会 耗能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证书管理 云南省 岗位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社会可持续发展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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