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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摘    要:我国近代的历次地震,特别是1975的海城地震、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的震害表明,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主要是由于建筑物的不抗震或抗震性能不足而破坏、倒塌所致。因此,做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是减轻地震灾害最直接的手段。我国是地震灾害量最大的国家之一,6度及6度以上的地震区约占国土面积的60%,大中城市中有70%位于7度以上地震区,23个省会城市和2/3的百万人口以上城市位于地震烈度7度以上地区,80%的国土面积需要进行抗震设防。四川省181个市、区、县中,不低于9度抗震设防的有2个,8度抗震设防的有13个,7度抗震设防的有90个,6度抗震设防的有63个,抗震设防烈度小于6度的有13个。由此表明,四川省93%的市、区、县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或抗震加固。当前,还有不少的既有建筑物存在过去没有抗震设防而需要继续使用、按旧的标准进行抗震设防而目前又要进行改造继续使用、建筑物进行使用功能改造而导致结构性的改造等以及新建建筑物抗震设防措施不当、施工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等等,对于这些既有建筑物,都需要进行抗震鉴定、分析、改造和加固。由此表明,建筑物的抗震加固改造是量大面广且复杂。近几年来,许多建筑科研、设计、加固施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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