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日起执行新的出口退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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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思南.2009年4月1日起执行新的出口退税政策[J].中国人造板,2009,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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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思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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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新华网报道,2009年3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提高了纺织品服装、轻工、电子信息、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将于4月1日起执行。该通知的附件中列出了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现将与木业有关的商品清单摘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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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口退税政策 商品出口 国家税务总局 电子信息 纺织品服装 有色金属 新华网 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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