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 |
| |
引用本文: | 王俊.工程监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J].中外建筑,2001(3):84-85. |
| |
作者姓名: | 王俊 |
| |
作者单位: | 珠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
摘 要: | 三控、两管、一协调。做为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的主要工作,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始终,其中,两管之一的合同管理,在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项目的监理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监理工程师通过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实现合同责任的判定、工程进度的控制、工程价款的支付管理、工程变更管理、工程分包管理以及索赔管理。 1 合同责任的判定 1.1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管理依据是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施工合同权利、义务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责任界限和实施阶段规范化的管理程序。如果合同各文件内容之间出现矛盾时,按照合同范本的规定,应有监理工程师依照对业主和承包商均有约束力的以下合同文件组成进行解释:(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技术规范;(7)图纸;(8)工程量清
|
关 键 词: | 工程监理 施工合同管理 工程进度控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