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向矿(处)派驻安监机构是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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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令昌,李伟敏.实行向矿(处)派驻安监机构是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J].煤矿安全,1998(3):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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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令昌 李伟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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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淮南矿务局安全局 [2]煤炭部安全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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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煤炭部1997年7月14日以煤安字〔1997)第347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发布《关于矿务局(公司)向煤矿(处)派驻安监处(站)和安全监察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这是煤炭部制定的一个强化煤炭企业安全监察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监察检查制约机制,保证煤矿安全机构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文件;是部党组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部347号文件,做好矿务局(公司)向煤矿派驻安全监察处(站)和安全监察员的工作,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要加深对文件的理解,统一思想认识。一是从煤矿发生重大事故的原因看,安全监察力度不够是重要原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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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煤矿 安全生产 安全监察 安全监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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