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水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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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林祥,石秋池.谈《水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的几个问题[J].水资源保护,1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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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林祥 石秋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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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水利部水政水资源司!北京100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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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水污染使水资源受到严重破坏,制定一个较好的法律,有效地防治水污染,是立法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任务。修改《水污染防治法》除了要考虑世界各国通行的防治水污染的原则、制度外,还要考虑我国的国情。本文着重从我国水资源与水资源管理现状谈《水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的几个问题。一、我国水资源的现状给水污染防治带来的困难与问题我国是水资源紧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量只有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1八,在北方地区的黄河、海河、辽河、淮河四个流域156万平方公里的面积上,生存着3.sf乙人,人均水资源量只有450立方米,还不到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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