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中业主单位的管理实践与探索——以G校体育馆项目建设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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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贞发,陈随海,张发兵.设计单位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中业主单位的管理实践与探索——以G校体育馆项目建设为例[J].福建建筑,2022(4):125-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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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贞发 陈随海 张发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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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昆明理工大学;2. 三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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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G校体育馆项目建设为例,从对工程设计、造价、采购和施工等管理方面进行探讨。设计单位作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模式),中标后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所有工作,承担大部分责任和风险,减轻了业主单位的管理风险,在国内逐步被接受,并得到推广。该模式下的总承包单位在多年的实践中,已经积累相当丰富的经验,但业主单位对该模式总承包方的管理经验仍不够丰富。不同类型的项目管理模式存在差异性,无具体可照搬方法,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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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设计单位 业主单位 工程总承包 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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