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胜诉之后——一起拖欠电费案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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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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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贵阳市北供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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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贵州省贵阳市北供电局息烽分局为了支持地方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协商好于1999年9月,为息烽永发塑料制品厂在未交清费用的情况下,按其用电申请和分局查勘方案,为该厂安装了100kVA变压器,使该厂尽早通了电,保证了其工程和生产顺利进行。但是截止到2001年9月,该厂却过河撤桥,拖欠分局电费共3万多元,为此息烽分局同该厂签订了还款协议,但该厂仍不按协议交纳欠费。后经多次催收,该厂却以种种理由拒付,于是,2002年1月息烽分局将该厂告上了法庭。2002年1月19日经法院判决,认定案件事实清楚,该厂为个体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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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力部门 电力发展 WTO 拖欠电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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