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强检目录》的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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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正奎.谈《强检目录》的修订[J].中国计量,2003(3):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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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正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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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淮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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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郾强制检定的范围应增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领域、行业的出现,强检范围也应增加,包括为社会出具公正检验、检测、检定数据,用于司法鉴证、检验,用于贸易出证而使用的计量器具。2郾强检目录应适时调整,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计量器具新产品的不断出现并投入到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适时对《强检目录》进行调整十分必要。3郾《强检目录》的具体增删穴1雪增加一次性强检器具。我国对强检实行一次性检定的有竹木直尺、液体量提、穴玻璃雪体温计。但从实际使用情况和受检情况看,像钢卷尺、酒精计、密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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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强检目录》 检定范围 计量仪器 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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