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实施《水法》 强化水资源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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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玉凯,吴泽毅,王铭.认真实施《水法》 强化水资源保护[J].水资源保护,19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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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玉凯 吴泽毅 王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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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水文总站,江苏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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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水法》的贯彻实施,标志着我国走上了以法治水的新阶段。《水法》第一条载明,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是《水法》的根本宗旨。这一宗旨,也是强化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指导思想。水资源保护,包括水量和水质的保护两个方面。保护自然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充沛的水源是水量保护的根本目的。防治水源污染,改善水体生态环境,保障水环境的良性循环是水质保护的重要内容。近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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