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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初见成效
摘    要: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经过治理,初见成效。目前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0平方公里。1988年国务院批准将长江上游列为全国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云南、贵州、四川、甘肃、陕西、湖北6省78个县先后开展了治理工作。据统计,长江上游严重水土流失地区共建坡改梯68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318万亩(包括经济林果81万亩),种草40万亩,封禁治理230万亩,保土耕作250万亩,治理小流域79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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