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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陆上石油对外合作合同模式
摘    要:据《世界石油经济》报道,中国石油开发公司与外国石油公司签订的《湖南省洞庭盆地石油合同》和《江西省波阳盆地石油合同》均为产品分成合同,即勘探、开发和生产“一条龙”的合同。这两个合同亦是南方陆上石油对外合作的标准合同。合同规定:

关 键 词:合同模式  陆上石油  对外合作  洞庭盆地  石油开发  石油经济  石油公司  标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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