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四年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工作的检查与改进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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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钢铁局生产技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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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技术措施计划完成情况与已完工程取得的经济效果 (1)上半年度技术组织措施工程完成计划工作量的63.90%。由局控制的项目,计完成项目的35.7%,完成计划工作量的58.60%;厂控制项目完成计划项目的48.40%,完成计划工作量的64.40%。上半年度完成计划较好的单位有上钢一厂、天津钢厂及石景山钢铁厂,完成情况较差的单位有一○一厂及龙烟铁矿等。以上半年完成的情况来看,已比一九五三年有若干进步,但上半年没有完成计划,这说明工作情况仍不够好。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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