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写在《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五周年之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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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家瑾.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写在《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五周年之际[J].城市开发,2008(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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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家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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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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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时间过得真快,在《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五周年之际,《条例》制发前后的一切都好像从眼前掠过,感慨之心难以言表。回想《条例》从起草到颁发四年磨一剑的种种艰辛,难忘当年行业上下欢庆《条例》出台时的激情和振奋。回顾《条例》出台以来行业立法工作的加快,是《条例》的及时制发为《物权法》将物业管理上升到民事基本法律层面打下了坚实基础,由此提高了有关制度的适用范围与效力等级,将物业管理进一步纳入了依法运行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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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基本法律 尚未成功 效力等级 业委会 从业人员队伍 中航物业 服务集成商 管理规模 收费率 管理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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