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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沪质技监量[2000]384号 关于继续授权上海市电力公司承担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摘    要:上海市电力公司 :经对你公司电力表计厂复查考核 ,现决定继续授权你单位在本市范围内承担电能表等的强制检定工作 ,授权项目、范围详见《计量授权证书》。计量授权证书号为“沪法计 (2 0 0 0 ) 12 6号” ,授权有效期为三年。在开展强检工作时 ,准予使用“上海市电能表强制检定站”名称。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授权的项目和范围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应进一步完善质量体系 ,加强检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巩固本次考核的成果 ,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沪质技监量[2000]384号 关于继续授权上海市电力公司承担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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