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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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桂建发2017]5号)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为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工作的管理,确保建筑材料、制品、构配件等送检样品的真实性,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反馈。联系人:韦富灿,联系电话:0771-584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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