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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与“三个执法”相结合
作者姓名:迟兆强
作者单位: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摘    要: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具有突出的民族性、鲜明的时代性和广泛的实践性,而且带有一定的针对性。在学习中,我深刻体会到,加强对执法队伍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必须从实际出发,同“依法执法、明执法、廉洁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达到执法效率最高、效益最优、效果最佳,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从而实现高起点开局和跨越式发展,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关 键 词:执法队伍 社会主义 跨越式发展 文明执法 执法效率 执法水平 城市管理 人居环境 胡锦涛 民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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