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动态
摘    要:正我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进入新阶段日前,质检总局发布第194号《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供货商注册登记、收货人注册登记、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等细则。据悉,《办法》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在第五章"到货检验检疫"中明确指出,"检验检疫部门应当依照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