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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电站改造必须落实新电价
引用本文:洪艳香,张居双.老电站改造必须落实新电价[J].小水电,1997(2):13-14.
作者姓名:洪艳香  张居双
作者单位:浙江省金华市水电局 (洪艳香,张居双),浙江省金华市水电局(倪晓华)
摘    要:金兰电站运行36年来,平均每千瓦时上网电价仅0.0646元,电站几乎没有积累,没有折旧,更新改造资金不落实,技改工作一拖再拖。金兰电站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争取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了电站报废更新后的新电新价,实施更新改造后效益十分可观。通过对金兰电站的调查证实,落实更新改造新电价是老电站实施报废更新的前提条件,是水利产业建设的需要,是政府扶持政策的体现。

关 键 词:水电站运行  经济效益  改建工程  技术经济分析  经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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