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意识淡薄 火险隐患严重——嘉兴市21家歌舞厅受到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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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长弓.消防意识淡薄 火险隐患严重——嘉兴市21家歌舞厅受到查处[J].浙江消防,1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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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长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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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5年12月7日,嘉兴市公安局秀城区分局消防大队依法作出决定,对违反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轻视消防安全,火险隐患严重的市文化宫中老年歌舞厅、海之梦欢乐中心、蓝月亮歌舞厅、鸳鸯酒楼舞厅、九重天舞厅,自12月8日起分别停业5—10天,同时分别处以1000—5000元不等的罚款;对七彩歌舞厅等16家公共娱乐场所分别处以500—5000元罚款。它表明,嘉兴市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向法制化管理迈出了新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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