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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正确解读——兼及《论语》利、仁、命、与四字使用状况
引用本文:张之权.试析“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正确解读——兼及《论语》利、仁、命、与四字使用状况[J].湖北工业大学学报,2014(3):100-105.
作者姓名:张之权
作者单位:湖北工业大学,湖北武汉430068
摘    要:历代学者对“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这句话有各种解读。经过对《论语》的详细分析和比对,认定句中的“与”肯定不是连词,而只是表示“认同”和“赞许”之义的动词。句中的“罕言”和“与”表达的是孔子的两种不同态度。句中的“罕言利”符合孔子态度,“罕言命与仁”则严重失实。由于孔子是认同“命”与“仁”的,则本句正确标点应为“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由于两“与”字同义,第二个“与”字在现代译文中也可作为连词“和”使用,因此,该句唯一合理的译文应是:“孔子很少谈论私利,赞许命运和仁德”。

关 键 词:论语  句读  解读  “仁”  “命”  “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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