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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2.15”火案宣判 四人被以失火罪判刑
摘    要:据悉,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5月12日下午对“2 .15”特大火灾案件公开宣判。一审以失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建良、周和珍、卢珍宝有期徒刑各六年、卢娟英有期徒刑五年零九个月。今年2月15日,陈建良、卢珍宝等4名犯罪嫌疑人,在用干稻草、毛竹、布绳及少量铁丝搭建极易引起火灾、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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