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修改《矿产资源法》的几点浅见——以矿山环境保护为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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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晓凡 周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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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法学系,河北,秦皇岛,066004;商丘市环境监测站,河南,商丘,476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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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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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矿业开发活动对社会生态环境的危害越来越严重,占用耕地、诱发地质灾害、破坏水均衡和地貌等.在<矿产资源法>的修改过程中,建议增加与矿山环境保护有关的立法和矿业可持续发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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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山环境 保护 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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