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县水利局依法行使河道主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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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耀明.奉贤县水利局依法行使河道主管权[J].上海水务,19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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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耀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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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公布施行以来,奉贤县水利局加强了河道管理,依法行使河道主管权,到目前为止,已审批利用河道岸线建设项目十四个,维护了河道完整和安全。一九八八年六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公布后,为做好河道管理和有关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县水利局明确,在河道管理机构正式建立以前,暂由局计划股审批有关利用河道岸线的建设项目,并落实了专人负责。他们对需要占用河道青坎和利用河道岸线的建设项目,认真进行审批。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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