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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法交替时期违法建设案例的法律适用
引用本文:虞洋.新旧法交替时期违法建设案例的法律适用[J].上海市建设职工大学学报,2008(4):13-15.
作者姓名:虞洋
作者单位:[1]北京市崇文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摘    要:一、简要案情 2007年12月25日,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群众举报,在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路某号存在违法建设行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至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发现宁波市海曙区某某路某号门前的空地上搭建了建筑物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0平方米(四至方位略)。经查,该建筑物搭建人系陈某,于2004年12月峻工,且未领取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

关 键 词:违法建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法律  案例  行政执法  城市管理  建设行为  海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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